一、学院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坐落于青岛西海岸主校区,距离海岸线直线距离2公里。198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开始招生硕士生。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点,工程管理(MEM)专业硕士授权点(包括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两个领域)、土木与水利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工程建造与项目管理方向)、图书情报专业硕士授权点;设有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业工程、供应链管理6个本科专业,其中,工程造价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山东省特色专业,工程管理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山东省品牌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工程管理专业群(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业工程)为山东省应用型高水平建设专业群。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为校级重点科研平台,拥有山东省人文社科基地---山东省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研究中心,中国老龄协会老龄科研基地-滨海智慧养老协同创新研究基地,建有城乡建设信用和风险管理研究中心。
二、引进人才领域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工程;工业工程;以及机械工程(工业与制造系统工程、质量工程与管理)、控制科学与工程(物流优化与控制、系统科学、数字经济系统优化)、交通运输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交通安全与工程管理)等学科中与管理科学与工程领域的交叉方向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范围
按照学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共分为五个层次,同时学院还依托学校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两个博士后流动站,招聘师资博士后。
(一) 第一层次: 顶尖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海内外人才。
(二) 第二层次: 领军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海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海内外学术领域有较高地位,具有组织和带领团队在本领域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策划重大科研计划项目能力,解决“卡脖子” 问题,实现重大理论创新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及其他相当水平的海内外人才。
(三) 第三层次: 拔尖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可适当放宽),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带领或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国家一流学科带头人、国家级青年人才、省部级重点人才及其他相当水平的海内外人才。
(四) 第四层次: 骨干人才
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内有较为突出学术成果, 有较大创新能力的省部级青年人才、学术骨干及其他相当水平的海内外人才。
(五) 第五层次: 青年人才
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业绩成果突出的可放宽至35周岁,分A、B、C 三类。
A 类: 具有良好科研能力,业绩成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海内外青年人才。
B 类: 科研能力扎实,具有较好业绩成果的海内外青年人才。
C 类: 具有一定科研能力与业绩成果的海内外青年人才,引进后主要从事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学或作为急需紧缺专业师资。
四、人才待遇
(一)学校待遇
引进人才全职到岗后(人事关系完全转入学校),除享受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 社会保险等待遇外,学校提供如下待遇:
层次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人才津贴(万元/年) |
安家费(万元) |
||
自然科学 |
人文社会科学 |
||||
第一层次 |
一事一议 |
||||
第二层次 |
300 |
100 |
80~120 |
300 |
|
第三层次 |
100 |
30 |
40~50 |
200 |
|
第四层次 |
30 |
10 |
15~20 |
60~80 |
|
第五层次 |
A 类 |
10 |
5 |
5 |
30 |
B 类 |
6 |
3 |
3 |
15 |
|
C 类 |
3 |
1 |
- |
- |
|
第三层次及以上海外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一事一议。第三层次及以上人才平台建设经费根据需要一事一议,首聘期内可聘任至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
第四层次人才首聘期内可聘任至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第五层次 A类人才业绩成果突出的,首聘期内可聘任至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二)其他待遇
1.符合《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青人社规[2019]7号)相关条件,可享受博士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1500元/月,最高可享受36个月的住房补贴。
2.符合《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青人社规[2019]8号)相关条件,博士可享受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3.符合《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青人社发[2019]3号)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25万元博士后安家补贴。
4.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引进研究生生活补贴管理办法(试行)》(青西新人社[2018]127号)相关条件的,可在享受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同步享受新区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3600元/年,最高可享受3年。
5.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博士后生活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西新人社[2018]126号)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新区发放的10万元生活补贴。
具体政策请查询青岛市相关引才规定。
五、联系方式
年度招聘计划请查询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面向社会发布的招聘信息,做好信息登记,并发送个人简历到学院邮箱,学院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参加各项应聘考察流程。
联系电话:0532-86875658 联系邮箱: zhaohui43@126.com pengwan@q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