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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2017-03-20  点击:[]

为了保证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把好入学质量关,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及青岛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复试组织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面试专家组

本学科点综合面试组7个

外语面试组3个

(二)机构职责

1、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各学科(专业)笔试、面试的命题及考试安排,及时公布考生关注的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等。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

(三)回避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当年的研究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复试成绩不低于323分。

(2)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硕士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比例

各学科(专业)均采用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1.5。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对考生进一步审核资格,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

考试科目以管理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其它学科(专业)占复试总成绩的70%。

工程管理硕士还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1)管理学原理:赵金先等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2)基础工业工程:《基础工业工程》,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易树平,郭伏主编,

(3)项目管理:《现代项目管理学》,邱菀华主编,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2、综合面试

(1)内容

Ⅰ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占综合面试成绩2/3)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占综合面试成绩1/3),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Ⅱ专业素质能力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Ⅲ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Ⅳ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2)具体要求

a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

b面试成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面试场所,考生在侯考室等候。

c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d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回答问题,并由教师现场打分,综合面试成绩取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后,转换成标准分计面试成绩。

标准分换算方法:

专业面试成绩=(面试分/本面试组专业面试最高分×100)×2/3

英语面试成绩=(面试分/本面试组英语面试最高分×100)×1/3

综合面试成绩= 专业面试成绩+ 英语面试成绩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刻盘上交学校存放。

3、加试

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学院复试流程

第一步:到管理学院复试报到地点报到(长江路校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提交相关材料

地点:2号教学楼415室(管理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32-86875755

第二步:笔试

第三步:政审

第四步:综合面试

2、复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 2017年3月22日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 2号教学楼阶401、322室。

面试时间: 2017年3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 2号教学楼405、407、409、410、411、419、420、421、423室。

调剂考生:

笔试时间: 2017年3月22日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 2号教学楼阶401、322室。

面试时间: 2017年3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 2号教学楼405、410、420、421、422、423室。

(五)政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面试方式进行,对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学校按照上级有关体检文件要求,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对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调入符合调剂政策规定的相应专业,应符合调入的专业分数线,即双上线。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

6、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自命题英语考生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统考英语专业。

7、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联考可以与数三互调。

8、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

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7个以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10、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招生学院根据培养需要选择调剂考生,并给选中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4、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短信后,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回复确认,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回复确认后按我校复试通知要求准备复试。

三、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的核算方式

1、工程管理硕士的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

2、其它学科(专业)的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7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

3、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本专业初试总分最高分×100)×60%+(复试总成绩/本专业复试总成绩最高分×100)×40%

(二)总成绩的排名方式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分别排名。

2、考生总成绩是按学院分学科(专业)排名,若总成绩相同,先比较复试成绩,后比较初试成绩。

3、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以录取:

政审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可适当放宽)、体检不合格、加试不合格(﹤60分)、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总成绩学科(专业)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按要求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予以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名额

1、管理科学与工程 计划招生8人,推免3人。

2、建筑与土木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招生31人,无推免。

3、工业工程(专业学位)计划招生1人,无推免。

4、工程管理(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招生2人,无推免;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招生24人,无推免。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监督制度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副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巡视,加强监管。申诉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tech.edu.cn,部门:纪委监察室。

(三)信息公示制度

对考生关注的重要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学院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

1、复试名单公示。

学校确定复试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成绩等。

2、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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