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部分高校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和时间。符合国家相关条件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招聘活动拟安排在5月进行。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2013年山东省新泰市从部分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签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由所在院校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由新泰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专人组成招聘工作组到各相关高校,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试。
四、考核。由招聘工作组通过查阅考生档案、与本人见面、与老师同学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
五、体检。聘用前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聘用。
六、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山东省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2013年山东省新泰市从部分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