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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人:   时间:2018-03-23    点击:[]

为了保证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把好入学质量关,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及《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以“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强化复试的重要作用,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专业兴趣以及诚信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一)复试组织机构
学院依照学校要求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负责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机构职责
1、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按学校要求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1)按要求组织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2)负责制订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办法),经研究生处审定批准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并组织实施;(3)加强对全体复试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掌握上级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和纪律、本单位实施办法、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4)负责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考核;(5)负责指导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专业课命题、印制、考试、阅卷、面试组织;(6)审核学院各学科(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7)及时公布考生及家长关注的复试方案、复试录取相关信息;(8)安排专人及时回复考生及家长在复试过程中的咨询或质疑。
2、复试小组在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按照学校审核批准的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办法)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应严格遵守复试作息时间,复试期间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尽量减少出入复试场所;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复试小组秘书负责现场记录复试情况、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以备核查。
(三)回避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当年的研究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条件及资格审核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一志愿考生符合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均可参加复试。
(2)为提高生源质量,我院各学科专业均接受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一志愿校内调剂和二志愿校外调剂。二志愿校外考生调剂除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外,还须满足学校对各学科专业调剂选拔的相关要求。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成绩要求满分500分的学科(专业)不低于190分,满分300分的不低于120分。
2、复试比例
管理工程学院各学科(专业)全部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其中:
(1)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按实际招生计划的200%复试;
(2)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建筑与土木工程(非全日制)、工程管理(非全日制)按实际招生计划的180%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对考生进一步审核资格,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2、加分资格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同时向学院和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和学院分别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研招办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逾期不提交申请或相关证明学校将不予受理。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笔试
1、专业课:考试科目以《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其它学科(专业)占复试总成绩的50%。
2、依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对工程管理专业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同等学力加试
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综合面试
1、专业综合面试
内容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满分为70分。基本内容如下:
(1)专业素养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情况。
②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证明等。
③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的成绩单、证书、作品、成果的原件,在面试时供复试小组审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
①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考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④每生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成绩未达1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以面试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四)复试具体要求
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刻盘上交学校存档。
面试成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面试场所,考生在候考室等候。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回答问题,并由教师现场打分,综合面试成绩取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后,转换成标准分即为面试成绩。
标准分换算方法: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面试分/本面试组专业面试最高分×100)×0.7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面试分/本面试组英语面试最高分×100)×0.3
综合面试成绩=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五)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流程
第一步:学院组织考生按规定要求体检。
第二步:学校报到,交复试费,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步:到管理工程学院(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黄岛)长江中路2号)复试地点(2号教学楼410室)报到,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32-86875755    邮箱:glxy@qut.edu.cn
第四步:笔试
第五步: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2、复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笔试
工程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处的相关通知。
②专业课复试笔试
时间: 2018年3月28日下午15:00-17:00。
地点:2号教学楼 阶401、阶402教室
2)复试面试
时间: 2018年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2号教学楼 501、503、505、509、511、520、521、523教室
3)政治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面试
时间: 2018年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2号教学楼 412、 413
(六)体检
学校按照上级有关体检文件要求,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调入符合调剂政策规定的相应专业,应符合调入的专业分数线,即双上线。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
6、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自命题英语考生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统考英语专业。
7、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联考可以与数三互调。
8、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7个以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10、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2、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按照学校对各学科专业调剂选拔的相关要求择优挑选校外调剂复试考生,经学院审核确认后报研究生处,经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由研究生处负责发放二志愿校外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回复确认;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回复确认后,按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复试。
 
六、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的核算方式
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100分)×4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00)×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7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30分)〕×50%
3、工程管理硕士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10%+专业课笔试成绩(100×40%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总成绩的排名方式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分别排名。
2、考生总成绩是按学院分学科(专业)排名。
3、所有学科(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一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 分)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18分)或加试不合格(<60分),“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可适当放宽。
3、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
4、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免推生录取人数
实际计划
普通计划
士兵专项计划
管理科学与工程
10
3
7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29
 
32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5
 
5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6
 
6
 
建筑与土木工程(非全日制)
2
 
2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23
 
21
2













八、相关工作制度
(一)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检查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挑选二志愿校外调剂复试人选名单和复试录取过程中不讲原则、徇私舞弊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学院的责任。学校将缩减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监督制度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督查制度,检查组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巡视,加强监管。
部门:监察处,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四)信息公示制度
对考生关注的重要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学院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
1、复试名单公示
学校确定复试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初试成绩等。
2、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议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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