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理工党发〔2016〕15号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有关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有关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已经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沂校区要参照学校规定和当地党委有关规定制定校区相关制度,加强校区相关人员管理。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7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有关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和有关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
学校在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厅(局)级以上干部和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以及其他重要岗位的有关人员因私出国(境)须纳入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备案范围,做到应备尽备。应登记备案的人员因职务、职级、岗位或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所在部门须在两周内报告组织人事部门,由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到公安出入境部门更新登记备案信息。
第二条 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
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证件由组织部集中保管,其他有关岗位人员证件由人事处集中保管),严禁个人自行保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收缴,安排专人、专柜进行集中管理。
登记备案人员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后,暂不出国(境)的,须在7天内将证件交到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登记备案人员回国(入境)后7天内将出入(境)证件交回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进入登记备案范围之内的有关人员之前持有出入(境)证件的,应在任职通知下发后7天内将证件交到学校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确因遗失等原因,不能按时交至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出具公安出入境部门开具的证件遗失证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单位党总支书记签章后报组织人事部门。
第三条 因私出国(境)审批。
(一)处级以上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需符合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鲁组通字〔2003〕5号)规定。其他有关岗位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须在寒暑假期间,出国(境)事由为探亲或旅游,探亲需对方出具邀请函等,旅游应随国内旅行团且自费。
(二)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由因私出国(境)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和《严格遵守出国(境)纪律承诺书》,报所在部门和单位党总支进行初审。对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要全面了解其政治历史表现和现实表现,重点审查有无不宜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2、初审通过后,所在部门和单位党总支书记在审批表上签字,由党总支出具相关请示报告,经纪委审查后,分别报人事处、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
3、经以上部门审批通过后,依次报分管校领导和党委书记审批。
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和其他重要岗位的有关人员,以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有关人员,审批要从严把关。
(三)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应提供的文件材料及其内容:
1、本人因私出国(境)的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出国(境)事由、计划启程日期、在外停留时间、途经国家和地区、费用来源等。
2、本人填写的《严格遵守出国(境)纪律承诺书》。
3、所在单位党总支的请示。内容包括申请出国(境)事由是否属实、申请人的政治历史表现和现实表现、申请人的有关工作是否已妥善安排、是否自费、是否同意本人申请。
4、《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第四条 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后的管理。
因私出国(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出国(境)管理规定和外事纪律。党员干部在国(境)外期间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公开活动,如有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组织报告。
因私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国(境)外长期居留证、永久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非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 处级干部和有关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如有违反,要给予有关人员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条 本规定由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中凡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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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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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国家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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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起止时间 |
至 |
出入境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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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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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事由 |
签名: |
所在部门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党总支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纪委 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人事处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组织部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校领导 审批意见 |
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党委书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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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证件 领取记录 |
领取人: 年 月 日 |
出入境证件 交还记录 |
签收人: 年 月 日 |
2.严格遵守出国(境)纪律承诺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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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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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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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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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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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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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职业、单位及政治表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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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对上述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愿对所填报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出国(境)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出国(境)人员一切纪律和约束,自觉维护国家声誉和尊严,绝不参加任何非法活动,绝不中途改变任何行程,保证按期回国,并在回国7日内将因私出国(境)护照交学校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 |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印发